佳木斯市凯亮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电池集中贮存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扩建工程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佳木斯市凯亮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电池集中贮存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佳木斯市凯亮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电池集中贮存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佳木斯市凯亮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附件:
凯亮电池扩建验收.pdf
公示时间:2020年4月14日-2020年5月12日 (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叶忠亮
联系电话:13588676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