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现将呼玛县昊鑫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呼玛县昊鑫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呼玛县昊鑫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场
建设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西山口村
公示内容:自主验收调查报告表(含专家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5日-2023年9月1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程艳静
联系电话:13555087154
附件:专家意见-昊鑫项目.pdf
验收——昊鑫工程机械设备验收监测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