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鹤岗市华能集中供热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鹤岗市华能集中供热工程
建设单位:鹤岗市鹤益供热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附件:鹤岗管网验收公示.pdf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4日-2020年5月22日 (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明涛
联系电话:1871466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