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抚远市浓江河水污染治理示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抚远市浓江河水污染治理示范建设项目
地点:抚远市双胜村西南,大力加湖东岸,距离双胜村2公里,距离抚远市区约12公里
建设单位: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局
编制单位:哈尔滨泽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2月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抚远市浓江河水污染治理示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最终版).pdf
3_抚远市浓江河水污染治理示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